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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百士广告设计服务中的创意思维是什么?
创意不仅是现代广告的核心和魅力所在,也是支撑广告繁荣的重要支柱。在广告设计中,广告设计师根据主题的要求和依据,反复策划和思考,能够恰到好处地运用自己独特的艺术手段,从而创造出独特新颖的意境、理念和概念。这个过程就是广告创意。

创造性思维的形式
我们通常认为创造性思维有两种基本形式,即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。形象思维是特定形象的反映,它在整个过程中是不可分割的,是运用想象的心理现象的。托百士认为,想象力在形象思维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,它对人们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以及各种创造性活动都起着促进作用。
逻辑思维在广告创意的整个过程中非常重要,特别是在准备阶段,有必要对整个广告进行分析和总结,即对其进行策划。如果你在广告创意中运用抽象思维来表达思想和具体事务,就会更容易理解广告的含义。
创意性思维的方法
不论按照什么样的分类形式,创意思维分成哪种形式,托百士认为在广告创意中都要遵循下面几种思维方法。
首先是辩证思维,在人类认识史上,辩证法是一种最为科学最为高级的思维方法。辩证法的核心方法就是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问题,解决问题。
其次发散思维,是一种由一个发源点,利用发散、联想等思维方式寻找新颖、灵活便捷的思维方法,也就是说从一点向四周扩散,方向多变,路径较多,方法也就更开阔。

托百士认为,如果广告创意要在许多作品中脱颖而出,展现其独特的风格,运用逆向思维也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总之,托百士主张广告创意者应运用创意思维的形式和方法,将其现有的知识、数据、理念和理念组织起来,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,寻找内在规律。
托百士提倡在进行广告设计时要不断学习新知识,对设计服务事业充满热情,不断的开拓与创造,这样设计中的创意思维就会得到发展与发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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